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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贫困地区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20-02-11 09:28:40


 
  (二)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领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脱困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力量,既有必要,也有能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财政部门应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引导资金流向民营企业,激活民营企业发展潜力。

  一是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有针对性地扶持民企发展。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上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配增加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大对民企支持力度。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财政扶持措施。一方面,可设立民企扶持奖励资金,对暂时陷入困境又有发展潜力的民企给予资金扶持;另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匹配创新奖励资金,扩大奖励范围,充分调动民企发展积极性,带动民企可持续发展。

  二是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民营企业。一是由政府部门牵头,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一方面,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发挥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团体多方合力,以出资入股和无偿捐助等多元化渠道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二是增加财政贴息规模,根据民营企业规模及其发展前景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增强民营企业信心,确保民企发展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财政扶持政策引导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是地方政府针对民营企业制定明确的政策扶持目标和支持方式,为中小型民营企业量身定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方案,旨在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生存和盈利能力。二是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管。改变过去拨付即完成的做法,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实行谁拨付谁监督办法,定期对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进行排查,严防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加快国库信息化建设,为民营企业获得财税支持助力

  一是针对民营企业退税问题,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建立方便民企退税“高速路”,助力纳税人“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缩短退税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速度。二是提升民营企业补助资金支拨速度。利用财政支出电子化及现代化国库系统,开通民营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直拨渠道,设置VIP窗口,公布咨询电话,优先处理民营企业的财政支拨业务,确保民营企业资金拨付零在途。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车巧怡、韩莉、刘蕴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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