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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与廖继斌。(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他指出,推动二二八补偿条例时,会称“补偿”而非“赔偿”,是因为当时的法律观念不同,认为“赔偿”一定要有损害、正名,但二二八事件经过已久,要正名很难,所以先以补偿条例命名法条,后来实行没出现困难,于是2009年把补偿改为赔偿。
马英九说,当时受难家属在户籍资料会被注记参与叛乱、叛徒等字也全销除、恢复名誉,这些花了很大的功夫但都做到了;二二八基金会成立时他担任“法务部长”也兼任基金会董事处理赔偿事宜;他执政后成立“国家纪念馆”,同时白色恐怖事件也着手开始处理。
马英九强调,台湾社会这些年来开始有些改变,如何将仇恨、误会逐渐化解,他一直秉持的基本原则就是“面对历史,就事论事,是非分明”、“面对家属,将心比心,疗伤止痛”这原则也适用于其他事件,包括大陆曾发生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