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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长林姿妙经过一夜复讯,今日上午无保请回。(照片:中时新闻网) |
中评社台北1月14日电/宜兰地检署昨天指挥廉政署搜索宜兰县政府等30余处,以罗东土地开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约询中国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等人。林今日上午虽被无保请回,宜兰地检署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林姿妙在相关案件中被列为被告,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羁押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尚有6人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与伪造文书,交保候传。
综合台媒报道,宜兰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梁光宗今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检方在这起案件中,共约谈30名左右的相关嫌疑人与证人到案。侦办主因是针对宜兰县政府108年(2019年)某罗东土地免征增值税案、109年某罗东土地都市计划变更案、罗东镇公所108年晚会办桌布置标案,及若干疑似财产来源不明等数案进行查证,以厘清相关人等是否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等罪嫌。
今天上午9时许,林姿妙离开地检署面对媒体询问时,只说“谢谢”,随后搭车离去。
宜兰地检署表示,昨日指挥“法务部”廉政署,经检察官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获准,前往宜县府、罗东镇公所等30余处所进行搜索,并约询林姿妙、县府地政处处长杨崇明、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罗东镇镇长吴秋龄、时任经建课课长赵竑勋、课员黄耀智及前宜兰县商业会理事长陈正勋、前宜兰县议员刘石纯、林姿妙女儿林羿伶、前“国大代表”林束梅、吴秋龄丈夫魏炎辉等,约30名相关嫌疑人及证人到案说明,全部侦讯今天上午9时许结束。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定被告吴朝琴、吴东原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1项第4款图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其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羁押之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被告赵竑勋、黄耀智亦涉嫌图利罪嫌,各具保10万元;陈正勋、刘石纯、林姓被告涉嫌刑法第216条、第215条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各具保10万元;被告杨崇明涉嫌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取财罪嫌,具保5万元。
被告林姿妙、吴秋龄等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其等所辩各节仍有进一步查证之必要,讯后先行请回;其余人员讯毕后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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