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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籍台中市长卢秀燕。(中评社 林谷隆摄) |
中评社台中4月13日电(记者 林谷隆)中国国民党籍台中市长卢秀燕14日接受媒体访问表示,无论统或独,在台中举办活动,我们都会批准,只要确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基于言论及集会自由,地方首长不能不准。更何况,统派或独派过去也曾在台北、高雄举办游行活动,地方都会依法批准。对于民众基于不同政治立场迁怒她,卢也说她会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台中市长卢秀燕14日上午出席佛诞节浴佛园游会庆典活动、基督教中国布道会70周年感恩庆典等两场宗教活动。活动中,接受媒体联访,对于统派团体、独派团体原订13日在台中市举办大游行,最终统派取消活动,独派活动也和平落幕的看法。
卢秀燕表示,不管是统或是独,昨天在台中游行,我们都批准,因为根据大法官“释宪”445条讲得很清楚,首长对于民众上街头,不管是统是独,基于言论及集会自由不能不准,如果不准就是违宪。
卢秀燕强调,所以根据大法官解释445条,以及集会游行法规定,不管是统是独,台中市警察局都会依法批准,只是在游行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其实这也不只在台中市,过去在台北、高雄统独都有游行,地方都会依法批准。
至于有网友在维基百科上,将卢秀燕的资料窜改为卖国贼,会不会觉得委屈?
卢秀燕回答,她感受到,有些民众在政治立场上,有部分非常对立,所以难免会迁怒到批准的警察局或市长。不过这并没有关系,台湾是一个言论自由和集会游行获得保障的地方,这就是民主精神、“宪法”精神。身为市长、警察局长,我们对民众不同的意见我们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台中市“新闻局长”吴皇升也透过新闻稿补充表示,依据大法官释字445号:“对‘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之言论,使主管机关于许可集会、游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论而为审查,与“宪法”保障表现自由之意旨有违。”
吴皇升指出,不管统独都属言论自由范畴,集会游行若实质审查其言论就是违宪。这几日市政府尊重各方言论,不愿主动批判,但有心人士实在是够了!盼回归理性。
吴皇升强调,针对网路上或部分民进党人士恶意操作与刻意中伤,深感遗憾。这些操作让台湾陷入无谓的虚耗,相信台湾人民的智慧与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