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点评”专栏说,28年前的12月3日,台湾海基会向大陆海协会发去一函,为这一年即1992年两会讨论双方接触的政治性质画下句点,两岸自此达成了现在所称的九二共识。如今回顾历史,应知如果缺少了那一页,就不会有其后的良性互动,而这样对台湾的伤害是远远大于大陆的。
该函表达了三点。一为开门见山指出“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证与补偿”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事务”,此为十分重要的定位。二是结尾表示“有关辜董事长与汪会长在新加坡之会谈,“我方”至为重视”。其后两岸共同努力促成了1993年历史性的辜汪会谈。函中最关键的一点是申论台湾方面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立场为:
“两岸事务性之商谈,应与政治性之议题无关,且两岸对一个中国之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我方为谋求问题之解决,爰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至于口头说明之具体内容,我方已于11月3日发布之新闻稿中明白表示,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于本年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这段话重申了台湾方面对于一中各表的立场,也就是主张两岸不仅各自表述一个中国原则,也各自表述一个中国涵义。
至于大陆方面的立场,则见诸该函所援引的海协会11月16日函中;海协会于函中表示:“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因此,大陆所主张的是各表一中原则,但不表一中涵义。
以上可见两岸双方的立场有同有异,同者为都主张各表一中原则,异者为台湾还要表述一中涵义,大陆认为事务性商谈无涉一中涵义。于是两岸求同存异,搁置了对一中涵义的争议,进而得以实施两岸交流之初所都关切的文书查证及挂号信函查询,更实现了双方都至盼的史上空前的辜汪会谈。
进一步说,尽管大陆自始直到现在均未曾同意台湾所主张的包括涵义在内的一中各表,但是如此仍不妨碍两岸在一中原则各自表述的基础上开启协商机制;至于一中涵义则留待未来的政治谈判去处理。这样应该是双方互利的,尤其有利于对政治谈判迟疑不前的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