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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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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委员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22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有关境外的势力提供政治献金给候选人,依政治献金法是不允许的;至于有没有个案?目前掌握情况如何,因涉及侦查不公开,因此他不便说明。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开会,安排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内政部长”徐国勇、“金管会”等各财经、“国安”单位副首长专案报告“如何防范政府以防杜境外资金影响年底选举之名,变相政治严查大陆台商金流之滥权行为”并备质询。陈明通在会前回应媒体时事议题。
根据《自由时报》报道,“调查局长”吕文忠指中国确实有金援特定的候选人,“调查局”已有搜证及掌握,现立案侦办中。
陈明通表示,按照政治献金法,外国势力是不可以提供政治献金的,另外按照两岸条例,金流的汇入,也没有政治献金的法规,是不允许的;大陆的资金若要进来,依许可投资办法的规定可以进来;所以依照法令,治政献金是不允许的。
陈明通指出,有没有个案以及个案掌握情况,基于侦查不公开,不便说明,但境外的势力提供政治献金给候选人,依政治献金法是不允许的。
吕文忠在接受《自由时报》访问时进一步表示,受限于政治献金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我候选人不得接受对岸人民或团体的政治献金,也因此,中方改以其他方式金援特定候选人,给钱的模式很多样,像中国国台办就会透过台商送钱给特定候选人,而这些台商背后的金主就是国台办。
吕文忠还说,目前也有搜证到,有候选人或桩脚带团赴对岸旅游,一行人下了飞机后,中国方面则是全程“落地招待”,此部份也涉及替候选人贿选;中国方面也透过台湾的一些政治团体企图干扰或影响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