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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3日电/资深媒体人周玉蔻于2014年公开指马英九收受顶新集团新台币2亿元政治献金,被马指控加重诽谤并求偿新台币1000万元与登报道歉。台媒报道,一审法院判周免赔,马上诉,但刑事二审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已先定谳。民事二审认为周没进一步查证传闻是否属实,侵害马英九名誉权,判周须赔马新台币180万元,并在四大报刊道歉启事。“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周玉蔻于2014年12月间,接连在个人脸书、《美丽岛电子报》及电视政论节目,指称马英九于2012年竞选连任期间,疑收受顶新魏家新台币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她喊话要马公开解释。
根据台媒报道,马英九律师指出,特侦组已调查无不法,周玉蔻应举证说明或负查证义务,如果三、五个名嘴彼此附和就不构成诽谤,社会岂能接受。
刑事二审认定周玉蔻所称的查证过程,“仅为个人意见与主观臆测,却过度信赖自己的判断”,2017年4月改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定谳,并在判决书里表示指出“希冀尔后能记取教训,谨慎处理,本于专业给予民众正确的事实认知”。
民事二审也以张荣丰等人证称,周玉蔻并没向他们查证有关马英九收取顶新魏家新台币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等理由,认定周没善尽查证责任,2018年1月改判周须赔马新台币180万元、以年利率5%加计4年多的利息,并须在4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各一天。“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