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申报企业需提前填写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申报承诺函,承诺同联合采购办公室无利益关系,不会为达成项目与采购方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与其他企业串通申报、协商报价,不与申报同品种的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关系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不干扰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秩序,不会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集采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联合采购办公室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中选企业的药品生产及拟中选药品质量进行调查。
“与前两批集采相比,第三批采购量更大了,企业已经适应了现有集采机制,证明前两批集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陈秋霖表示,集中采购既符合行业规律,也符合当前实际,多方受益,应不断完善,持续推进。
持续强化监管,防止集中采购过程滋生腐败
长久以来,药品采购一直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在此前的分散采购模式下,一些医药企业不注重产品创新、质量和成本控制,过度依赖销售渠道,令药品销售人员和医务人员面临着较大的违法违规风险。受业绩、高额提成等因素影响,医药代表一词几乎与“高价药”画等号,随之而来的药品回扣、过度医疗等问题也成为难以根除的痼疾。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医院药品采购目录中,如果有多种药物可以用于治疗同一种疾病,医生往往会选择回扣比例高的药品,导致患者不得不承担更多的治疗费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多万元,其中,某公司医药代表林某允诺给孙志龙的回扣费用竟高达药品价格的45%,药价水分之高可见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