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6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诈骗分子无孔不入,银行需要把好每一道风险关口。
近日,中国长安网分享了一则案例。佛山年逾七旬的陈伯受电信诈骗分子蛊惑,在交通银行广东佛山城南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城南支行)办理借记卡并陆续转入近百万元,结果被骗子通过电话、手机银行转账骗走98万余元。陈伯向银行索赔未果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交行广东佛山城南支行赔偿陈伯24万余元。
为何老人遭遇电信诈骗,银行却要担责?
案件显示,原告陈伯出生于1942年,案发时已年过7旬。2016年11月4日,陈伯分别接到两名自称“警察”的陌生男子电话。“警察”告知陈伯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消费,要求其前往银行开办新的银行账户保障资金安全。陈伯于是来到交行城南支行办理借记卡,该行职员为其开通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随后一周内,陈伯陆续向该卡转入98万余元。但前述款项均在到账当天通过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转出了,截至案发时,账户仅剩不足100元,陈伯损失近百万元,意识到被骗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伯方面认为,自己在办理借记卡期间,并未同意开通该卡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自己也没有开通电话银行,因此,银行应对自己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但城南支行方面表示,电子银行业务是陈伯主动申请办理的,有相关签署文件为证。且办理过程中,柜台人员已经通过口头提示等方式,就使用电子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进行了充分的安全提示。而电话银行是开户当天晚些时候一名自称陈伯的人拨打银行客服热线并按照操作提示正确输入相关密码开通的。
双方因此对簿公堂。原告陈伯要求城南支行赔偿自己本金及利息损失共计10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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