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早在2016年,四川省纪委就印发了《四川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报送、初步核实及谈话函询、立案等工作细化为28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对考核中发现的零立案纪检监察组开展面对面的督导、谈话,就是要拧拧‘螺丝’、紧紧弦,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监督责任。”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派驻监督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只要在位一天,就要敢于唱黑脸、敢于担责任,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让老百姓时刻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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