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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丨昔日“好法官” 堕为阶下囚
http://www.CRNTT.com   2019-10-23 11:50:34


 
  “以前,每次回到家,老父亲总是念叨个不停,‘不敢胡来,那么多人都看着呢’。当时对老父亲的话,只是这个耳进那个耳出,没有入脑入心,但也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孙世芳在忏悔书中写道。

  后来,耳边的“警钟”不响了,加上自己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2011年又调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世芳越来越飘飘然了。

  “自认为威望有了,人也熟了,单位也理顺了,思想上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当他看着身边的“朋友”在自己的帮助下获得了利益,私心贪欲逐渐滋生膨胀,从吃吃喝喝,到不上班打麻将,再到违法犯罪……

  “所以后来,无论是立案、审判,还是执行,只要别人找过来,不管合不合法、能不能办,只要送钱我就都收着。”孙世芳说。

  就这样,案子俨然成了他谋取私利的媒介。

  2013年,某公司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另一公司800余万元欠款逾期不还。孙世芳接受原告请托后,全程干预司法。“立案阶段,他要求立案庭将该案分到他名下,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阶段,授意合议庭违规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被告公司资金;判决和执行阶段,要求‘加快进度’。”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说,此案结案后,孙世芳心安理得收下委托人数十万元感谢费。

  2011年至2013年,孙世芳在办理一起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时,左右逢源,先后收取原告、被告数十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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