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31日电/网评:发毒誓若管用,还要法律做什么?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维
近日,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有商户在店口挂出牌子承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文化园负责人陈健表示,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错,就想到这个办法。“这种管理模式,会让掺假商户的良心受到谴责”贴牌发誓的商户表示可以接受。(12月29日 澎湃新闻)
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是一个久治不愈顽疾,尽管对食品安全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和惩处,也有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明察暗访来执法,以及广大消费者举报等。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言,一旦有适当利润,资本家就会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当然,这里的商贩们虽然不是资本家,但他们逐利性还是完全一致的。
不可否认,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确实需要多措并举、多方施力,但是,像这样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似的立牌发毒誓,笔者认为,实在不妥。我们现在早已进入文明发展社会,在解决社会各种矛盾纠葛和问题上,就要用文明社会通用的规则和法则。赌咒发誓这种,是在开倒车,与文明、法治格格不入。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立牌发毒誓对于商户也许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或许能减少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初衷是好的,是度己及人,以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别人。但是道德是高标,法律是底线。如果连法律都管不好的事情,还奢求以道德来约束,那无异于舍本逐末。况且,为了现实的利益而背信弃义的人还少吗?而且,如果发毒誓有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不管怎么看,发毒誓的成本可比立法、执法的成本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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