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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现场(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记者 陆文煜)1月11日,议员杨永杰在立法会会议上向医务卫生局局长教授卢宠茂提问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药物事宜,卢宠茂表示,医管局现时透过公立医院、指定诊所、安老院舍、暂托中心、社区隔离设施及远程医疗等途径,为合适的病人处方两款新冠口服药物(莫纳皮拉韦及帕克斯洛维德)。医管局亦会为私家医院及私家医生提供有关药物。截至二○二三年一月二日,已有超过292000名病人获处方两款新冠口服药物。整体而言,医管局目前就新冠病人需要的药物备存量充足,而两款口服药物库存并未达到使用期限。
卢宠茂称,就临床指引方面,按现时安排,60岁或以上的人士、60岁以下的高风险人士及长期病患者,医护人员会在他们确诊后按其临床情况处方新冠口服药物。现时,由辉瑞香港有限公司供应香港的新冠口服药物已注册为香港药剂制品用作治疗新冠病毒病,只可向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医生供应,病人亦只可经由注册医生按需要获处方有关药物,零售药房不能向供应商采购及向市民销售有关口服药物。
卢宠茂指出,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在没有医生处方情况下售卖即处方药物,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港币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卫生署有既定机制监察市场上销售的药剂制品,并会透过不同的渠道收集情报。因应相关传媒报导,卫生署已积极跟进,并加强相关监管措施及巡查,有需要时会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联合行动。
卢宠茂续指,医管局亦呼吁病人,若在诊症后获处方新冠口服药物,应按医生指示服用有关药物,并完成整个疗程,切勿将有关药物转交或转售予他人。
以下为问答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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