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5日电/浙江日报讯,2019年第一波减税“红包”来袭。1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召开浙江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媒体见面会,推出一大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浙江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预计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
与此前相比,这次推出的减免政策有哪些特点?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浙江小微企业将迎来哪些利好?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浙江相关财税专家。
关键词:50%
减征幅度全国最高
小微企业是浙江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如何让小微企业有最大获得感,是此次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重点。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政策外,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
“国务院提出50%幅度内减征,给予各省很大的弹性空间,我们一步到位,决定把减征额度用足。”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尹红平介绍,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提前谋划,研究提出浙江实施方案政策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浙江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这6项税种和2项附加,以前是极小范围才有减征,现在是直接按应纳税额50%的最高幅度予以减征,这是一项普惠性、大力度的减税政策。”尹红平说。
如果企业之前曾享受过某些地方税费的减免,是不是就没有这项福利了呢?今年多重优惠可叠加享受。
杭州某机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去年标准计算,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2万元,实际安置残疾人5人,可享受1万元的减征优惠,剩余应缴纳1万元。如今还可再减征50%,企业实际缴纳5000元,叠加后优惠幅度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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