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领款人笔迹 虚列工作补助“报销”餐费
在初核过程中,街道纪工委调查组综合分析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区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调取了农业服务中心代管的石河村财务资料和石河村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比对,走访了相关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发现原石河村党总支书记周某、村委会主任唐某和原综合服务专干兼报账员李某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
可是因为案件涉及人员多,数额较大,时间跨度长,公款吃喝参与人和地点不同,审查难度较大。
纪工委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专题报告,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街道纪工委历时3个多月艰苦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财务资料,向13名知情人员调查取证20多次,终于查明原石河村党总支书记周某等三人的违纪事实。
经查,2016年“七一”和年终总结会,周某组织全村干部、党员在村办公室请厨师办坝坝宴20桌,两次坝坝宴支出共计9000元。2016年至2017年,周某等人在石河村或街道开会后,多次组织村、组干部到石河或荣昌的餐馆吃饭,生活费支出25875元。石河村两年生活费支出共计34875元。
3万多的费用,对家境并不富裕的周某来说,并不是一笔小钱,如何才能“得了人心”又不“自己掏腰包”呢?
周某很快想到了自己经手的各种工作补助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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