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余麻约眼里,政商关系就是用手中的权力从商人那里换来金钱。他经常与身边的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余麻约先后15次收受云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某贿赂27.5万元,为其在水电站开发中提供方便;12次收受瑞丽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贿赂95万元和价值13.145万元的黄金500克、价值8.23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在其关照下该公司顺利承揽了瑞丽市林和大厦、盈江县永胜烧烤城和农贸市场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
为了实现手中权力的利益最大化,余麻约可谓是绞尽脑汁。除直接受贿外,他还采取“迂回”战术,大搞第三方请托,通过向那些他曾经“关照”过、对他感恩戴德的领导干部打招呼,让其为他身边的不法商人“开绿灯”“行方便”,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与余麻约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30多名请托人中,请托事项涉及岗位调整、经营关系、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甚至是车牌选取等多个方面。
不仅如此,余麻约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工作,充当不法商人的“保护伞”。
用金钱“绑架”余麻约的不法商人林某走私成品油被查获后,余麻约利用其在边防、政法系统的影响力,干预司法,为其开脱罪责;在余麻约的说情打招呼下,瑞丽市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驾驶员畲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只被判了缓刑;盈江县兴利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4人因走私木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余麻约“关照”下,最终该案因“没有犯罪事实”被撤销……
从一名边远山区的小学教师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余麻约,人生观沦陷、价值观扭曲、权力观错位,底线失守,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下,吃点喝点成了习惯,拿点用点成了自然,最后发展到和不法商人抱团谋利,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亲”“清”政商关系,自己最终也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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