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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岸融合发展 几个理论问题需清晰
http://www.CRNTT.com   2018-09-10 00:17:11


台胞“大陆化”,两岸“同质化”,是当前融合发展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中评社香港9月10日电/上海市公共关系学院副院长李秘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6月号发表专文《两岸融合发展中的几个理论问题》。作者认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让更多的台湾人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对台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近两年中央有关部门陆续推出的各项政策,包括“惠台31条”措施,都体现了融合发展的思维。但是,我们目前对两岸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还很不足,这不利于我们把握融合发展的本质,不利于我们在政策实践中进行准确拿捏。”文章内容如下:
 
  一、融合发展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还是和平统一的范畴?

  融合发展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还是和平统一的范畴?这是确定两岸融合发展性质和内容的首要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从融合发展提出的背景来分析。2008年之后,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期,各项交流全面展开。大陆期待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实现和平统一;而台湾方面则只希望通过和平发展降低两岸冲突的风险,并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彼此目标的差异,两岸和平发展的表现是两岸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但民众的心理距离并没有因此拉近,对“一个中国”的认同感也没有加强。为了克服和平发展的这个问题,大陆提出了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让台湾民众参与大陆的发展建设,将自己的福祉与大陆的发展连结起来,拉近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增进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观念,为两岸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融合发展是和平发展的一部分, 目的是为统一创造条件。

  但是,两岸统一很难复制香港的模式。香港回归是通过中英谈判来解决的。随后,中央政府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并征求香港居民的意见后,确定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香港特区隶属于中央政府,但两种制度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而两岸在短时间内不易开启统一谈判来实现统一。另外,为了统一后台湾的长治久安,两岸在统一后必须打破“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的思维定势。所以,两岸和平统一的难度要高于香港,“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实施也难于香港。所以,统一后对台湾的各项制度安排不能等到统一谈判再来协商确立,而必须在统一之前的两岸交流互动中逐渐建立起来。

  所以,两岸融合发展,不仅是为统一创造条件,同时更要为统一后的台湾治理提供制度储备,也就是要推动两岸“事实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两岸融合发展并不仅仅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它同时也属于和平统一的范畴。我们在推动融合发展时要有战略思维,一方面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为统一提供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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