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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推行“坡地村镇”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18-08-03 09:30:50


  中评社北京8月3日电/浙江在线讯,一栋栋依山就势的木屋、民宿隐逸在山丘绿阴之中,一座座高低错落的“杭派民居”坐落在低丘缓坡地上……这些与周边环境浑然一体的项目实施,得益于近年来浙江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政策。

  浙江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长期面临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两难”局面。但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资源较为丰富,可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资源394.99万亩,其中可开发为建设用地的209.79万亩,是浙江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

  为盘活这些资源,减少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2015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在“零占耕地、少占农用地,充分利用山坡地”前提下,实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实行“依山就势、点状布局、垂直开发”。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与探索,“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已经形成了涵盖项目选址、设计、用地、建设、验收、登记发证等全过程的山坡地开发利用管理政策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释放出制度红利,取得了“项目建起来,农民富起来,生态美起来”的成效。截至目前,共有166个项目获批,遍布浙江全省38个县(市、区),旅游业、养生养老、休闲度假类项目过百,总投资约911亿元,建设用地亩均投资达961万元,节约用地指标20655亩。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坡地村镇”建设。《意见》提出,通过对低丘缓坡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山水林田房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开发建设禁止工业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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