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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如何在保护与建设间找到平衡
http://www.CRNTT.com   2019-04-12 08:20:08


  中评社北京4月12日电/越是有历史、有文化的明星城市,建设发展的时候越是要谨慎谦抑。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对山东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韩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中国网发表时事评论员邓海建文章表示,两部门点名批评名城保护问题,有理有据、措辞严厉,且祭出“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之雷霆手段,这种醍醐灌顶的警钟,历史上亦是少见的。

  客观地说,这些被曝光的城市,大多数发展的步伐还是蛮快的。干劲十足、拼劲满满,多想超越“历史文化名城”的光环而在现代城市竞备中再拔头筹。比如山东聊城,大城市的定位很明显,当下还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着“聊城要发展,我该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再比如山西大同,瞄准的目标是对外开放和能源革命“尖兵”,时下也在推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洛阳、韩城、哈尔滨,无论城市等级或大小,这些年的变化与发展都是蛮大的。耳目一新或眼前一亮的场景,在城市规划发展图中比比皆是。

  不过,讨论再热烈、争鸣再大声,最终的发展还要落实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上来。想拆就拆、想建就建的任性发展观,在历史文化名城的表演是尤为刺目的。住建和文物部门的评估调查发现:山东省聊城市在古城内大规模拆建并进行房地产开发;山西省大同市在古城内拆真建假;河南省洛阳市在历史文化街区违反规划大拆大建;陕西省韩城市在古城内成片拆建、破坏山水环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街区长期空置。这些问题,单独拎出来各个都是要叫地方责任部门“瑟瑟发抖”的:拆真建假、违规拆建、破坏山水、长期空置……这都是些什么性质的问题?查查问责条例,大家都心知肚明。

  文章称,青山依旧,斜阳几度。历史文化,当然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些破坏虽然是“一次性的”,但有些复建是几无可能的。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曾讲过,把历史文化遗留下来,古代建筑遗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老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也就索然无味了。

  历史文化遗迹和自然文化遗存是古城的文脉,一旦文脉毁了,再多的地标或楼宇,也掩饰不了千城一面的浅薄与错谬。上黑榜的这些城市,大概多因建设的脚步等不及历史文化的灵魂。一方面要摒弃“土味”求大求新,另一方面又想借着历史文化的“大树”来兑现,于是,“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也就层出不穷了。

  城市建设不是搭积木,推倒重来的代价不仅是预算数字的变化。在《世界伟大城市的保护——历史大都会的毁灭与重建》一书中,作者提出一个问题:我们绘制规划草图时,是应该仰望星空,还是更深入人类内心。历史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历史的血脉。历史文化名城当然要发展要进步,但在阔步向前的路上,恐怕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使命。这种责任,包括继承和传扬的责任;这种使命,包括保护和守卫的使命。简言之,不能享受了历史文化的附加值之后,不履行传承的义务。更何况,基于历史文化之上的城市风貌,亦是这方水土之上的“人”赖以生存的现实土壤。把根留住,才谈得上浩荡乡愁,才够得着美好生活。

  文章指出,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将134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对这些城市的文化遗迹进行了重点保护。不过,全国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规划之规矩,仍未有统一的明文规定。眼下值得说道的,恐怕就两个层面:

  一是城市政府要依法规划、依法建设。比如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历史建筑测绘流程和数据技术标准》《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图则》等文件,为历史建筑修缮、标准化管理和街区的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又比如2000年以来,《扬州明清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四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继编制出台。这些地方性法规,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退出机制建设。对于“德不配位”的地方作为,不仅要摘帽,更要去问责。名号不是保险箱,动态评估常态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才能真正名副其实起来。

  这次点名通报的意义,起码可以告诉公众:历史文化名城不只是个贴金的大IP。尤其是坐拥大量宝贵自然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城市,与其变着法子贪大求洋,倒不如踏踏实实审视优劣,在保护与建设中掌握“平衡术”,少些断子孙后路的短视思维、少些朝令夕改的短命规划,修旧如旧、守旧如新,眼里有过去,心中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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