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网络 |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5月22日正式启动,申报期共60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规模仍维持在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与2018年的首批申报相比,2019年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和各项积分指标均保持不变。同时,个税指标“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加分标准不作调整。另据北青报记者了解,2018年北京市开展首批积分落户工作,6019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完成落户5625人,随迁子女4405人,实际落户10030人。
近3年每年正常缴税视为连缴
今年的积分落户指标是否发生变化?对此,市人力社保局指出,积分落户的指标会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综合承载能力和政策关联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每年落户规模都稳定在这一水平。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和各项积分指标均保持不变,只是对个别指标操作方式微调。具体来说,即符合四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方可申请。
在指标操作方式上,顺应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对个税指标的具体操作认定方式进行了适当补充完善,将原“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月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的操作方式调整为“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
也就是说,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2016、2017、2018三年中每年有个税正常缴纳记录(不含补缴)即视为连续纳税。“但是因为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18年尚未完全体现,故个税指标‘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加分标准不作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
9项指标中4项实现“零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