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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欣(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7月2日电(作者 纪欣)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香港回归25周年讲话中强调,“一国两制”符合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根本利益。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这对香港700万市民及所有关心香港前途的人而言,是一个重大宣示及庄严承诺。习主席随后表示,“一国两制”在香港25年的实践,留下了四点宝贵经验及启示。
依笔者对“一国两制”的研究,习主席提出的四点,不仅精准诠释了“一国两制”的核心精神,也对新一届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市民做了适时的提醒,更勾画出两岸统一后“一国两制”在台湾实践的重要内涵。
第一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习主席提出“一国两制”方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在这个前提下,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享有高度自治权。但港澳同胞必须尊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他也强调“一国”原则愈坚固,“两制”优势愈彰显。
台湾因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在统一后,将如香港、澳门一样,可保持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台湾民众必须认识到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三者缺一不可,祗有坚守“一国”原则,才能维持现有体制、享有高度自治权。换言之,必须充分体认“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何来“两制”?而且,台湾民众必须理解且尊重在大陆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两岸人民才能和平相处,进而达到心灵契合。
第二,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是统一衔接的,做到这一点,才能够把特区治理好。香港特区必须实行行政主导体制,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台湾目前实施的是所谓的“双首长制”、“五权分立”,但事实上,“总统”有权无责、甚被称为“民主独裁”,行政、立法、司法之间的制衡功能不彰。未来要如何确保中央有管治权、台湾特区有高度自治权,又在台湾实施行政主导体制,有待基本法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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