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9月11日电/陆委会拟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台湾民众持有大陆居住证采登记制;也拟提高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为新台币2500万元。“行政院”盼列为“立法院”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大陆1日起开放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陆委会推动修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领有居住证人民需向主管机关申报,未申报者计划将罚款;另鉴于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违法陆资来台仅罚款12万至60万元,罚款额度过低,陆委会今年2月已预告将修法,对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大幅提高到2500万元。
中央社报导,另外,“行政院”去年已研拟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退休高阶将领或政务官赴陆加强管制,草案规定退休15年内,不可参与中国大陆政治活动,违反者最重可终身剥夺月退俸或罚款新台币500万元;“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则将涉密退离职人员的出境管制期间,修改为至少3年,并对泄漏“国家机密”者加重处罚。修订草案版本皆已送到“立法院”。
“行政院”官员表示,“行政院长”赖清德14日中午将与“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等党团干部、“立委”开会,协调本会期优先法案。上述攸关“国安”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盼能纳入“最优先法案”,尽速完成修法。
“行政院”官员指出,另有“立法委员”提议修订营业秘密法,建立侦查中的“秘密保持令”制度,以保护台湾企业的营业秘密,免遭不法外泄至中国大陆;以及有“立法委员”提出“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若退休公务员涉““共谍””案,遭判决有罪定谳,就要丧失退休俸等涉及“国安”的修法内容,也将在14日会中讨论是否纳入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