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6日电/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11日,创业板注册制下共受理601家IPO、323家再融资、22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137家公司成功上市,募集资金1147.18亿元。2020年,创业板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1.16亿元,同比增长7.3%;平均实现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43%,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去年6月12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业务规则发布,打响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向“深水区”推进的第一枪。
一年来,创业板奋力践行探路使命。创业板以注册制为主线,对首发审核、再融资、持续监管、发行承销、交易等基础性制度进行全方位升级。
这一步关键改革不仅疏通拓宽了资本市场“入口”,向优质创新企业敞开大门,更激活存量市场,带动创业板甚至全市场焕发新气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推进未盈利企业上市制度,支持更多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壮大。
审核进度与结果可预期
“开明、透明、廉明、严明”,深交所在推进创业板改革过程中锚定“四明”原则,突出“一个核心、两个可预期、三个市场化、四个公开”要点,做好制度设计和执行落实,用119天完成全部准备工作。
创业板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监管理念,审核机构对投资价值不作实质性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做到两个可预期,即审核进度可预期,审核规则中明确规定审核时限;审核结果可预期,审核标准充分公开,审核全过程透明。
在公开化方面,公开审核标准,发布审核业务规则、审核问答和审核要点;公开审核进程,及时披露企业申请、受理、审核、注册等关键节点及审核问询情况;公开审核结果,及时公布上市委审议结果、注册结果;公开监管措施,对外发布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