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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通。(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24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22日在“立法院”答询时指称中资金援特定候选人是统战,新党发言人王炳忠是“罪证确凿的事”。王炳忠认为是恶意陈述、政治操弄司法,24日下午赴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陈涉诽谤。陈明通晚间透过陆委会书面回应,他是引检方起诉内容,涉公共利益、众所周知且可受公评,属善意言论,无诽谤意图。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22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答询亲民党“立委”陈怡洁时,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陈明通以高分贝怒吼的方式指中资金援特定候选人是统战行为,“王炳忠是很典型的例子,这罪证确凿的事,当然要举发出来”。当天主持会议的国民党“立委”郑天财事后特别提醒,未经三审定谳的案子,仍应视为无罪推定。
王炳忠24日下午在律师陈丽玲的陪同下,赴北检按铃控告陈明通涉嫌诽谤。陈明通晚间透过陆委会提出三点书面回应:
一、 陈明通基于职责,有责任与义务协调各部门,积极查办中国大陆对台统战作为,以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
陈明通22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就“立委”质询中国大陆介入“我方”年底选举相关议题,相关答询内容,系基于陆委会统筹协调处理有关两岸事务之职掌,就中国大陆长期以来对台统战之各项作为,有责任与义务协调各部门积极防范与查办,以维“我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
二、 陈明通在“立法院”所作答询,是引述检方起诉书内容,就涉及公共利益、众所周知且可受公评之案件善意发表评论,并无诽谤的意图。
(一) 王炳忠涉犯“国家安全”法案件业经台北地检署起诉在案,属众所周知之事实。陈明通答询内容,系依据此一司法案件侦结起诉之公开资料为事实描述,并指出司法机关将就对当事人有利、不利证据进行调查,无诽谤特定人之意图。
(二) 前述案件涉嫌中国大陆对台方人民渗透、统战,危害“国家安全”,为社会瞩目案件。陈明通针对“立委”及各界关切事项,基于公益考量于答询时引用,当属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发表评论。
三、 本案尊重司法程序处理,相关当事人倘执意提告,陆委会尊重司法程序处理,不再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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