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0日电/据环球时报报道,涉嫌在台湾杀害香港籍女友潘晓颖的港人陈同佳在事隔一年后,再度表示愿意本月前往台湾投案。不过对于陈同佳如何来台,民进党当局不断利用司法程序进行阻挠,台媒直批绿营收割完“修例风波”的政治果实后,显然已对陈同佳失去了兴趣。
陈同佳再度表示愿赴台投案
引发香港“修例风波”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去年10月出狱后一直藏身警察安全屋。他2日通过“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发出简短录音,表示他的想法不曾改变,会请律师安排返台自首事宜。他在录音中称,“潘妈妈、潘爸爸你们好,我是陈同佳。我再次为晓颖的事情向你们道歉。我返台湾的想法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我会请我的律师安排返台湾自首的事情,请你们放心”。管浩鸣还透露,陈同佳已委托“理律法律事务所”办理案件。
受害者潘晓颖的母亲表示她愿意出钱给陈同佳买机票。但民进党当局接下来的反应,显示事情幷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台湾陆委会7日称,若陈同佳确定来台面对司法,随时可通过单一联系窗口联络,台方会依法办理。不过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否认台港之间有单一联系窗口。他表示自己立场很清晰,就是希望事件可以早日成事、早日完结;若台方可批准陈同佳入境,幷提供签注及赴台日期等细节,香港可通过警务合作机制提供协助。李家超还以2016年的“石棺藏尸案”举例称,香港可以参考当年的做法移交逃犯。《明报》援引港府消息人士的话称,陈同佳与台湾需要先达成三点共识,包括台湾清楚表明陈同佳以什么证件赴台、预计前往的日期以及与什么人同行,之后港府才可提供协助,且不会接受台湾派人到香港押解陈同佳。
苏贞昌竟把投案当自由行
8日,台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又提到所谓的“联系窗口”,声称如果嫌犯确定要来台面对司法,“可以透过联系窗口联络,我方已准备就绪,一切依法处理”。台“行政院长”苏贞昌竟然称,陈同佳不可能到台湾自由行,台湾不容许一个杀人犯自由来去。《联合报》9日质问道,苏贞昌说得一口似是而非的歪理,却忘了“司法主权”的问题。而当初台湾不断向香港交涉引渡陈同佳,就是因为他的犯罪地点在台北,台湾拥有主要“司法管辖权”,从这个角度讲,台方无论如何必须接受陈同佳赴台投案,还受害人及社会司法正义。《旺报》直言,这起案件已从相对单纯的杀人犯投案上升至政治角力。
2018年2月,陈同佳涉嫌在台北一家旅馆杀害怀有身孕的女友潘晓颖后潜逃回港,在香港非法处理女方银行卡及财物。同年3月,香港警方以涉嫌洗黑钱罪名拘捕陈同佳,去年10月他刑满出狱后入住警方提供的安全屋至今。国民党主席办公室主任叶旭鸿称,台湾相关单位执著于“本位主义”令人失望,把投案当自由行的苏贞昌真的很失格。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郑照新批评称,人家是来投案的,苏却不允许杀人犯“自由来台”,到底是在干嘛?
生动上演“政治凌驾公义”
“陈同佳案的政治操弄”,资深媒体人陈国祥以此为题撰文称,苏贞昌的说法“违背主权与司法互助原则”,完全是政治操弄,蓄意把两岸政治角力凌驾于司法之上。文章说,现在人要送上门,为何还要刁难?关键在于香港是特别行政区,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两岸官方关系紧张,蔡英文当局刻意把事情由实务层面提升至政治层面,甚至要求港府先与台湾签署司法互助协议,显然是不放过任何可以操作“主权”或“正名”议题的机会,“蔡政府蛮干下去只会碰一鼻子灰”。香港《星岛日报》称,苏贞昌公开表明不允许陈同佳自由行来台,要求与港府“好好谈”,但港台之间没有司法互助协议,这完全是强人所难,台方打的是政治算盘,企图借此凸显“主权”。文章批苏贞昌的话简直就是法盲,如果香港可以判决陈同佳杀人案,又何必如此折腾,还闹出“修例风波”?如今陈同佳明确愿意自首,剩下的只是技术问题,根本也不需要港府协助,台湾却将之拒之门外,生动上演了什么叫叶公好龙,什么叫政治凌驾公义。
《联合报》9日发表社论称,蔡英文当局一路推脱阻挡,想方设法阻挠陈同佳来台投案,究竟又为了什么?其中缘由其实不难想象:这起杀人事件所有可以收割的“果实”,民进党都已经分食殆尽了;如果还有后续插曲需要收拾,都已不可能得分,“在这种情况下,陈同佳来台只是一件累赘,处理不好,说不定还要被倒扣分数”。因此,蔡当局正对陈同佳事件做最后的压榨,搬出所谓“司法互助”及“港台协商”等理由,无非是要把问题政治化,使其难以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