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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受访。(中评社 倪鸿祥摄) |
赵少康接着说明两个案子(三中案、中广土地案)的实质内容,第一是他2月22日要到地方法院作证,他是证人不是被告,传他出庭作证的不是法官、检察官也非马英九,而是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前经总理汪海清,他推测,会传他作证一定是要证明他们的清白,证明他们在讨论合约的时候,张、汪一定很拼命争他们的权益,而他争他的权益,这是一个商业的谈判。
赵少康认为,张哲琛、汪海清可能要他证明跟他们没有什么私交,也没有私下往来,他从来没有请他们吃过一顿饭,如果谈判时到用餐时,都吃他们的便当,他也没送送他们任何礼物,也没送衬衫,没送股票,也从来没有私下给他们一分钱,大概就是要他证明这个,法官、检察官可能也会问一些,证人该怎么样就是据实答覆,“你是要注意什么?你是要怎样?”是要检察官本来没有问题,故意问很多问题把他问倒?是这意思吗?还要把他当庭抓起来,是这意思吗?他是证人,证人不会变被告,除非他做伪证,但他也不会做伪证。
赵少康说,第另外一个案子(中广土地案)是在行政法院,是因为党产会把中广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所以是中广控告党产会,中广是原告,打行政诉讼,原来打的官司叫做停止执行已经赢了,现在不能执行,现在打的是本诉(中广土地案),他讲过中广怎么会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所以到法院打官司,这案子打下去起码2、3、4、5年不知道,因为才一审,要到最高行政法院,已进入司法程序就尊重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