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做好自身防护。如果当事人曾到疫情发生地、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建议居家观察14+7天无异常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请先确诊无感染后再登记。婚姻当事人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办理业务时,请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最大限度地减少接触。
三、倡议推行婚姻新风。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不参加、不举办群众性聚集性活动要求,提倡婚事简办,杜绝大操大办,视情况可以不举办集体婚礼,控制好参加人员范围,熟悉参加人员身体状况,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杜绝出现交叉感染聚集性感染等情况。
《倡议书》还称,病毒无情,人间有爱。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将秉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宗旨,为广大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