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是有责任的。双方应该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志东认为,会议内容的意思是,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的,那么合法扣除就合法扣除。但是否继续要求投资者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可能要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由法院具体判决,确定双方的权利关系,进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不过,上述期货从业者表示,如果中行所有东西都是合法合规的,客户要求赔偿是不可能的。
中行三次回应,态度逐渐转变
针对原油宝穿仓事件带来的轩然大波,中行截至目前已作出了三次回应。
4月22日晚间,中国银行发布了《关于原油宝业务情况的说明》,第一次就原油宝穿仓事件作出回应。在这次回应中,中国银行总共谈了5条,分别对原油宝产品、到期处理、合约结算价、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处理、强制平仓等做了名词解释。令投资者失望的是,中国银行此次回应未就投资者关心的产品设计缺陷、风控未尽责等问题作出解释。
4月24日晚间,中国银行第一次发布了《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并在4月29日晚第二次发布了《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
在后两次说明中,中国银行对客户损失的反应由“深感不安”到“感同身受”,对原油宝产品的表态从“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到“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在解决方案上新增了“本着法治化、市场化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目前中行正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