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四个自信”的良性互动中强化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四者相互作用、良性互动、形成合力。一方面,制度自信离不开其他三个自信的助推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前进方向和实践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指引和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精神动力与文化支撑。另一方面,制度自信对其他三个自信提供坚强的保障。制度通过提供框架规约、严密程序与运行机制等,促进道路、理论体系和文化发展的守正出新,从而从总体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在“四个自信”的良性互动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驾护航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越来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越来越繁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自我完善中走向成熟
制度不是静态的、凝固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时代在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与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必然要在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中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极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得到发展和完善,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向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13个“坚持和完善”,涉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13个方面,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勾勒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宏阔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回顾过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彰显出巨大优势,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当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面向未来,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郝永平、赵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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