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打赏中诱导打赏问题突出
舆情数据显示,网络打赏的问题主要是诱导打赏,超过了网络打赏负面舆情总量的一半,其次是冲动打赏、内容低俗、诈骗陷阱、退费纠纷等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即我国40%的人、62%的网民都是直播用户。实践中,大多直播软件都设置了打赏功能,用户可通过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购买平台提供的礼物,送给正在直播的主播。有的未成年人趁家长不注意,偷偷花数万元打赏心仪主播。
目前有关网络直播的监管,主要停留在对直播内容的审核和治理方面,在未成年人冲动或非理性打赏方面,仍然缺乏有效引导和规范应对。有的直播平台虽然在“充值协议”中规定,年满18周岁或已年满16周岁且依靠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用户才能打赏,但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只要绑定了移动支付方式就可以充值打赏,根本不需要用实名认证和身份核实。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游或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款项应予支持。这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迈出了积极一步,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努力提升网课效率,幷在网课与网游之间设置“防火墙”,通过严格审核用户身份、限制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以及控制登录时长等手段,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和盲目打赏问题。(来源:中国质量报 记者:张晓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