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企而言有足够的时间去生产扩充国六车型的产能。”崔东树分析称,去年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经销商降价清库存,彼时6月到7月出现了异常的高销量阶段,但经销商增量不增利。今年设置缓冲期,给经销商留有消化国五车型的宽松时间,不会因急于清库存降价处理而造成经销商亏损。平行进口车方面也是如此,有半年的时间消化上半年特别是6月大量进口的车型。
国六时代来临,“7月不是停售国五车型时间点”
“应该说7月1日是国产车停止生产国五车型的截止点,但并不是停止销售国五车型的时间点,7月1日以前生产的国五车型仍可以继续销售。”崔东树告诉记者。
实际上,国六排放标准最早提出始于2016年。根据今年5月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的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此次虽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但一方面是留有半年销售缓冲期,另一方面也调整了细节内容,将原本打算在7月1日实施的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PN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1月1日前,较此前放宽了半年时间。
业内认为,此次调整延长过渡期相当于放宽要求,给予企业一定的“喘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