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投靠落户
《规定》对亲属投靠落户条件作了明确,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一)父母一方为市区家庭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市区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成年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
(四)老年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的,如在市区无成年子女照顾,可允许1名成年子女投靠(照顾)迁入户口。
居住社保落户
对于来温务工或经商的外地人员来说,通过居住社保就可办理落户:
(一)在市区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可在市区落户。
(二)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满5年且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按照规定参加市区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可在市区落户。
(三)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满4年且具有本省其他市户籍满4年的,可在市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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