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成色几何?
距离注册制的提出已经过去五年之久,此次细则中给出了试点方案,由上交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与香港联交所的聆讯制模式相似。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交易所将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上市委员会,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闻讯、发行人回答问题的方式展开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核意见将在3个月内形成。另外,审核工作将高度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及发行人注册文件后,证监会在上市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履行发行注册程序,这项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杨成长表示,注册制不是一步到位,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模式,将保证稳步推进。
“审核权从证监会发审委移交给上交所,事实上和过去没有变化,还是审核制。”盛希泰担忧道。他认为,真正的注册制只需要两条,一是充分的信息披露,二是对造假者严刑峻法,不需要代替投资人来判断企业是否达标。
“注册制的底色还是审核制。”高国垒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他建议,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主要遵循制度明确的形式标准进行形式审查,淡化企业科创能力、科技含量方面的实质审,政府大力优化信息披露规则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前提下,其余的更多交给市场去自行判断和选择。
此次更多放开了发行定价制度,英博投资CEO冯志向《财经》记者表示,要求承销企业入股和机构询价,就是希望发行和投资者双方共同发现初始价格,这也要求券商在价格发现过程中和招揽投资者中起到重要作用,成为相对完整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就是定价和卖掉股票,承销也有了风险。
张驰也同样提到了券商角色的转变:“过去审核制制度下,证监会的出发点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而注册制之后交易所的出发点是把交易做活跃,而且将审核权力交给了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由中介机构把关,出了问题就会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