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场研究机构分析,未来可能出现3种注资方式,一是发行专项债后,由地方政府注资给中小银行;二是地方政府以专项债资金认购可转换债,中小银行再以可转债转股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为中小银行注资。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最大买方和分销渠道也是商业银行,用这部分资金向银行注资,要避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的问题。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专家建议,要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温彬表示,可转债一般是5年的期限,未来可能还是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此次尽管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中小银行资本金压力或得到缓解,但长远来看,推动完善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提高服务企业质效才是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