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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玲:国民党不要中国 新党要
http://www.CRNTT.com   2020-10-12 15:07:55


陈丽玲。(中评社 黄文杰摄)
陈丽玲在律师事务所接受中评社访问。(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桃园10月12日电(记者 黄文杰)中国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立法院”党团总召林为洲10日在脸书抛党名“去中国”的讨论,引来各界讨论,新党主席特别助理陈丽玲上午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只要中国国民党不要“中国”,新党马上申请改名为“中国新党”,这不是今天新党才说,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很早就讲过,“你们不要中国,新党要”。

  另外,国民党提“台美复交”、“求美协防”这两个公决案,陈丽玲说,已经109岁的中国国民党,怎么尽干蠢事?之前国民党附和民进党去参加“修宪”小组,已经是蠢事一桩,现在两公决案朝野无异议通过,还高兴成这样,“应该要去看医生”。

  陈丽玲,曾任桃园县环保局、农业局、观光行销局局长、中华两岸经贸权益保障协会理事长、国际青商会会长、国际狮子会会长,目前在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律师,新党主席特别助理兼发言人。

  陈丽玲解释,“立法院”依“宪法”第63条规定所议决之议案,除法律案、预算案应经三读会议决外,其余均经二读会议决之,而类似这种公决案,程序上最多就是二读通过,不是法律三读通过,行政机关收到公决内容,可采为建议方案,但性质上只为建议,没有任何强制力。

  她解释,像“与美复交”、“求美协防”这种案由,最重要还是要看美国,台湾自己高兴怎么通过都没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陈丽玲举例,我要金城武娶我,金城武就派十人花轿来迎娶吗?国民党什么时候学跟民进党一样,自嗨自爽?这样的公决案,对于行政机关只有建议性质,根本无强制效力。

  她表示,这种公决案,就如同老师要同学签的“悔过书”,只有道德约束,其效力还不如民间企业签的“意向书”,根本没有拘束力。现在是因为这两个议案民进党喜欢,所以无异议通过,提案的国民党“立委”就高兴成这样,以为立了大功,殊不知,这根本就是帮了民进党的忙,被卖了还帮忙数钞票,真的蠢的可以。

  陈丽玲告诉中评社,去年到大陆参加“三台会”学术会议,曾经跟大陆学者提到,以江启臣、林为洲这些人为领导的国民党,会变成“小绿”,当时大陆学者还听不懂,现在透过“与美复交”、“求美协防”两公决案,自嗨自爽,又考虑要把中国国民党的“中国”两字拿掉,只能说109岁的中国国民党,怎么尽干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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