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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晚间初审通过“海空战力提升计划采购特别条例草案”。(中评社 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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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10月6日电/“立法院”联席会议今天历经10小时,初审通过“海空战力提升计划采购特别条例草案”。但攸关8项采购项目、5年新台币2400亿元经费等5条关键条文,在场“立委”讨论后无共识,因此保留。全案须交朝野协商。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今上午9时起审查2400亿元、共8项军备的“海空战力提升计划采购特别条例”草案,邀请“国防部长”邱国正等人列席报告并备质询,全案晚间7时初审通过。
在野党“立委”对于特别条例第5条中提及,8项国造采购项目的获得、产制、维修、工程及训练得采“限制性招标”有所质疑。国民党“立委”陈以信指出,中科院为研制飞弹的单位,不给中科院也不行,但若扩大“国内”释出商源,却缺乏规范与限制,恐怕衍生诸多弊端,因此应厘清法律授权,避免肇生“未爆弹”。
由于攸关8项采购项目、5年新台币2400亿元经费等5条关键条文,在场“立委”无法达成共识,因此虽然全案完成初审,但提报院会讨论前,仍须交由朝野协商。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赵天麟会后受访表示,这次特别条例有时效性,因为台湾现在受到巨大威胁,连邱国正都认为现在是他从军40年来“最严峻时刻”,“立法院”除了监督,也希望尽速三读通过特别条例草案,因为唯有三读通过、经蔡英文公布,“行政院”才能提出特别预算,送“立法院”审议。
赵天麟指出,草案初审通过后会先由委员会进行协商,若无共识再交由“立法院长”游锡堃协商,再无共识的话,必须满1个月才能进行表决,因此依照时序推估,特别条例有机会在11月三读通过;倘若特别预算于11月中送进来,有望在年底、法定会期结束前通过特别预算。
8项军备包括海军高效能舰艇(沱江级舰)、岸置反舰飞弹系统(雄二、雄三及增程型雄三)、海巡舰艇加装战时武器系统、陆基防空系统(天弓三型)、无人攻击载具系统(剑翔无人机)、雄升飞弹系统(雄二E)、万剑飞弹系统及野战防空系统(陆射剑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