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理解民办初中招生“市本级区域”?
答:基于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3+2”区域是市直属高中段招生区域,原海曙、原鄞州和原江东的学校和生源交叉,很难完全区分。因此,民办初中招生将这“3+2”区域的认定为同一招生区域,即市本级区域。
3.为什么公办背景民办初中主要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
答:一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指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指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二是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占用了一定的公共教育资源。采取电脑派位和差额录取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学校承担了部分社会责任,也为学校特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4.市本级区域学生如何报名参加区域内公办背景民办初中招生?如何录取?
答:市教育局将设置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报名平台。在市本级区域内小学六年级就读,并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或具有市本级区域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都可报名。具有市本级区域户籍但在市本级区域外小学就读的学生需到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学生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最多填报1个。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还须具有市本级区域户籍。
市本级区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在区域内招生,若填报招生学校第一批次志愿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指区域内招生计划数,下同)的2倍,由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招生计划的2倍数量确定入围对象,招生学校从中自主招收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计划数的30%,由招生学校从填报本校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中自主招生;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校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由招生学校从中自主招收计划数的70%(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对象不足计划数的70%,原则上全额录取),剩余名额从填报本校第二批次志愿学生中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应依规通过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第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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