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第二期“保就业计划”其中一个改动,就是申请计划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作出额外承诺,要回馈八成予有关业户。对此,有业界认为安排合理,并指出不少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已主动将资助回馈业主。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会长陈志球称,在首轮资助中,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已安排回馈,部分选择减免管理费,有部分则减免维修保养或赞助业主活动等。
陈志球表示了解到有约三成管理公司仍未取得资助。
对于八成的下限,他认为安排合理,因为有关申请涉及人手及行政费用,但他承认有物业管理公司在首轮资助时,是全数回馈予业主,而部分则只有约三至四成。
就只针对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陈志球解释,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同,很多不是实报实销,而是包数制度,即协议是以实数列明,若开销物业管理公司要自行承担。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认为,只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回赠八成予业主,让物业管理公司仍然能“袋两成”,估计是政府担心物业管理公司会因为没有利益而放弃申请,“正常系有钱收,点解唔申请呢?但系,如果做完一轮又唔系落自己袋嘅,就未必咁谂。”
她认为,回赠的下限,以及安排方面,政府都应再多听意见,以完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