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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陈耀祥。(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15日电/中天新闻台12日下架后转战网路后,就传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将制定“网际网路视听服务(OTT TV)管理法”及“数位通讯传播法”,进而管制网路、箝制言论自由等。NCC昨天回应,不可能管制网路,外界有所误解。
NCC说明,面对网际网路视听服务崛起,以及服务提供者本身跨境、跨产业与多元商业模式等特性所带来的挑战,自去年就开始着手研拟OTT TV管理法草案。草案主轴着重于如何提升网际网路视听服务健全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带动本土内容产业发展及确保整体视听服务产业的公平竞争。
NCC说,网际网路是自由、开放、创新,不可能以戒严方式管制,OTT TV管理法草案也未涉及言论审查。该草案所定义之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是如Netflix、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务事业,排除以使用者分享为主的社群平台,如Youtube、Facebook等。故将该草案与网路管制画上等号,实属误解。
NCC强调,该草案目前仍在研议中,历经多次学者专家及产业界谘询会议,并举办两次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对于该草案如有任何问题,皆可向NCC表达意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而造成阅听大众误解。
NCC也提到,委托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TTC)办理“数位通讯传播服务规管趋势与法制革新”的研究标案,是针对数位通讯传播法进行对外的意见谘询,此委外研究案的年度规划中,已在上个月6日曾举办过首次座谈,本月21日是第二次举办座谈会也是原有既定时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