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弘扬中华文化与保护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中华文化也是集各民族文化精华之大成。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就包括了诸多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如契丹族所建的辽朝、女真族所建的金朝、蒙古族所建的元朝、满族所建的清朝,等等。各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其文化也与汉文化以及其他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在社会进步中积淀成为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今天我国拥有56个民族,各民族文化各具特色,如藏民族优秀文化、维吾尔民族优秀文化,它们都属于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也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重视各地区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民族间的交流、交融,处理好中华文化“多元”与“一体”的关系。让少数民族理解和认识中华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相辅相成的命运共同体关系,由此增强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国家的归属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就感。
3.中华文化的特色传统与文化传播的时代性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几千年的创造和传承中,历久弥新,博大精深。然而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工作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传统文化也需要站在时代进步的角度上,古为今用,取其精华,而不是抱着历史的就是优秀的观点,一概承袭,应以科学的态度弘扬传统文化。二是要在传承内容上推陈出新,有创新性;在传播手段上适应文化传播的时代性,增加文化传播的吸引力,扩大受众面。总之,中华文化的传承要“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并通过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中华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从而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向世界展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魅力,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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