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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破坏秩序,令社会撕裂,各界一直提出向发起人戴耀廷究责的诉求(图片来源:大公网) |
中评社北京6月6日电/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及另外三名助理,2016年因为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室,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成立,各被判四星期监禁。有政界人士认为,梁、游和相关人士以暴力冲击伤人犯法,罪有应得,判刑四星期是具阻吓力的刑罚。他们指出,“占中搞手”是散播违法抗争的始作俑者,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敦促律政司尽快处理。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事件的根源是因梁、游未有尊重自身议员身份,反利用庄严议事厅“搞辱华”,更再次不尊重立法会主席命令,有预谋地冲击立法会,让多名保安受伤。她指出,判刑四星期是具阻吓力的刑罚,反映了无论是什么身份,任何犯法者都必须负上法律责任,同时亦带出重要信息,立法会是需要守法的地方,任何人使用暴力均要负上刑责。
李慧琼又表示,留意到游蕙祯在求情信中,称反思自己“作为公众人物却轻视其言行的影响力,非深思熟虑”,强调民建联对年轻人一次又一次因暴力冲击而被定罪甚至入狱,感到非常痛心和可惜;更批评“占中搞手”才是散播违法抗争的始作俑者,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促律政司能尽快处理。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表示,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不来,而法治是香港成功基石,正如法官在之前旺角暴动案所说,判刑是不会理会政治理念。他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一定不能达义,梁游等人行使暴力,根本是破坏议会尊严。陈勇批评,梁游从来不懂法治,因懂法治就不会暴力冲击,自己违法却无悔意,实在尽毁前途。
(来源:大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