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花样百出谋私利。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马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飞飞在协助信义镇政府实施养殖扶贫项目过程中,虚报144只羊,骗取扶贫资金7.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南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田保平先后5次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村民张某等5人共计1.4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骗”的方法不高明、手段不隐蔽,却能频频得手、屡试不爽,原因在于村干部离扶贫资金最近,一旦耍伎俩、动邪念,扶贫资金就容易落到个人口袋。
“截”,层层设卡乱挥霍。实施脱贫攻坚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和资金要想实现从纸面到现实的“无缝对接”,必须一路绿灯、畅通无阻。但现实中,有的镇、村干部盯着扶贫资金“做文章”,层层设卡“雁过拔毛”。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碱村计生专干张红梅先后5次私自从贫困户曹某某惠农补贴资金银行存折上取出粮补款共计5700元,用于个人支出。无独有偶,贵州省铜仁市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华军在担任江口县怒溪乡乡长期间,虚报套取水利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49.02万元,并将其中的133.99万元挪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用餐和拜年走访。
“收”,权力变现频敛财。脱贫攻坚实施过程中,民生项目一上马,就会涉及大量资金往来,这往往成为“苍蝇”眼中的“香饽饽”。如,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残联原理事长林国忠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揽人协调村里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审计与拨款等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5万元。再者,重庆市黔江区白土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曾庆品利用其负责扶贫开发、农村综合改革、招商引资,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四个一居住”体系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3万元,受贿7.9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资金实际损失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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