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脱贫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查快处,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注重精准问责,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热情。
“县扶贫办原副主任金向民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关不严,将虚假及不合格项目验收合格,金向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孟宪书、牛立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发不小反响。
河北省纪委监委坚持边治理、边总结、边提高,在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案件督办、监督检查等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32份,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719个,省级层面形成制度规范、工作机制11项。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拿出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定决心,在脱贫攻坚的一线战场,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继续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河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