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可能还有一种,就是青少年由于年龄小、法律意识不足、辨识能力不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而有意无意成为他们中伤相关明星的推手或帮手,比如在网上随意八卦事实、轻易转发不实的信息,进而在有意无意间成为明星名誉侵权案的被告。
这些问题的存在,至少凸显这样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健康追星文化教育的缺失。时下,对于青少年追星,不管是学校、家庭抑或是社会,由于此前一些极端追星事件的发生,以及对孩子学习、成长的较大影响,很多人对此都可谓是非常敏感和反感,往往在发现孩子们追星时都会拒绝,甚至粗暴禁止,但却忽视了其中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等,进而及时合理引导、以理服人等,造成事实上不少青少年的追星观不能得到及时疏导,进而继续乃至更加严重的畸形追星行为。
二是时下一些明星缺乏足够的修养,不能够及时引导粉丝理性行为,甚至有意无意、直接或间接的一些不适格言行等,也对一些粉丝(包括青少年)的不适当网络等侵害其它明星权益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心理暗示、助推和指引作用。
三是网络生态不够有序所致。时下,少数青少年随意网络等发言,有意无意中伤或损害一些明星的声誉,具体看是单个群体的明星名誉伤害乱象,但从更大范围看,这却也未尝不是目前我们整个网络生态还不够有序,违规违法缺乏成本乃至没有成本的恶果之一。
也正因为这样,针对时下青少年成为明星名誉侵权案被告“重灾区”这一现象,当然需要直接的司法诉讼等,让违规违法的青少年,乃至全社会都明白,侵害包括明星在内的任何人的名誉权,不管你是不是孩子,都要付出代价,震慑违规者不敢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