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老是说,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台湾前途决议文》已经替代了“台独党纲”,因而没有必要再行处理。其实,正因为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民进党就很有必须在党纲中引进“维持现状”的论述。实际上,在民进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八年之后,又通过了一个与“台独党纲”性质相近的《正常国家决议文》。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等于是推翻了《台湾前途决议文》,恢复了“台独党纲”,而且其“建国纲领”更为具体详尽。因此,蔡英文以《台湾前途决议文》来作为处理“台独党纲”的“挡箭牌”,是苍白无力的。
文章说,《正常国家决议文》的十大主张是:一、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互不隶属,互不治理;二、任何有关“独立”“主权”的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公民投票”方式决定;三、“国号”应正名为“台湾”。四、台湾是“共同的“国家认同”此一认同应建立在公民意识的基础上,并尊重各族群与新旧移民的多元文化认同。五、应以“台湾”的名义加入包含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六、应积极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致力于“台中关系正常化”。七、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破除“宪法一中”迷障。应明订台湾“国家”名称与“领土”范围,以符合“现状”,并彻底摆脱“中华民国”体制的后遗症。八、积极推动“台湾”正名,全盘检讨法律体系、政府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名称与法律用语。特别是在国际组织与正式“邦交”关系,应以“台湾”作为文件与活动的名称。九、全面推动“转型正义”,平反并调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并改善因威权统治所遗留的语言与文化歧视、资源分配不公、与特定族群或阶级的不公优惠福利政策。十、推动以台湾为主体的教育与文化,提倡母语教育,加强台湾历史的认识以提升“台湾认同”。
因此,蔡英文拒绝以“维持现状”论述替代《正常国家决议文》,就证明她的“维持现状”口号是玩假的。何况,即使是她一本正经地宣示“维持现状”,也并非是真心的。因为既然是“维持现状”,就应该是维持马英九掌政时的现状。而马英九的现状是承认“九二共识”,但蔡英文却拒绝承认“九二共识”。蔡英文只是希望能延续享受马英九的成果,而不愿承担马英九时的义务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