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3人萧云龙、文伙安、陈柏陶被判监禁6星期缓刑1年、罚款1.5万元。
至于认罪的10人中,陈荣华、陈子勋及梁翰林被判监1个月缓刑1年,其余8人除判监1个月缓刑1年外,并罚款1万元。
陈官提醒被判罚款的各被告,若未能在3个月至10个月限期内缴交罚款,将要入狱服刑。同时,全部被告均须支付讼费。
该案原有17名被告,其中“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29岁)及另一被告欧煜钧(24岁)早前认罪,并于去年3月30日在高院判刑。郑锦满被判即时入狱3个月,并已服刑完毕;欧煜钧被判监禁1个月缓刑1年,并罚款1万元。
法官陈庆伟当时批评郑锦满,指他公然藐视警方要求示威者离场的要求,毫不尊重法庭禁制令,强调这类大型违反禁制令的行动,明显是挑战法治,对法庭的藐视愈严重,对法治的冲击就愈大。
是案共17名示威者是“占旺”刑事藐视法庭案的第二批被告。第一批被告包括黄之锋、黄浩铭、岑敖晖等16人,早前已经被分别判处监禁及缓刑。
其中黄之锋被判囚3个月,黄浩铭被判囚4个半月,岑敖晖被判囚1个月,均缓刑1年,罚款1万元。其余13名被告被判缓刑及罚款。
黑手仍勾外力播“独” 议员促追究到底
高等法院昨日就最后一批“占旺”刑事藐视法庭案被告判刑,其中一人被判囚4个月,其余14人就被判缓刑及罚款。
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均认为,不少参与违法“占领”者,特别是年轻人都是在受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和利用,而前者陆续付出代价,后者却依然逍遥法外,例如“占中三丑”之一戴耀廷就变本加厉,到海外勾结外部势力,包括“台独”势力等推动“港独”,有关部门应跟进调查,在掌握足够证据后将有关人等绳之以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表示,他对法院是次判刑有两重感受,一是违法者就必须承受到法律制裁,二是慨叹他们受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下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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