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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提问(中评社 徐梦溪摄) |
中评社北京3月4日电(中评社报道组)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制定或修改了一批重要的法律,去年的人大的立法工作有哪些亮点和特点?看看大会新闻发言人张业遂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首场发布会上回答的这些亮点是否与你有关。
张业遂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快立法步伐,实现了本届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去年,一次大会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监察法,通过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事项4件;常委会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件。
他指出,去年主要的立法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大会制定的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二是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彰显国家保护英烈的鲜明导向,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氛围。
三是制定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严禁各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四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重大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吃下了“定心丸”。
五是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福利。实施头3个月,就有超过70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额度达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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