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覆盖的目标正在稳步实现。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保障覆盖群体较小,参保人数不多。1951年,参加劳动保险的职工人数仅为269万人,绝大多数劳动群众还不能享受基本社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持续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各项社会保障的覆盖人数大幅增加。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9.5亿人,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均达到2亿人左右,覆盖绝大多数职业群体。我国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保障水平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发展落后,物质基础薄弱,劳动者的保障待遇水平比较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显着提升。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提高。2018年,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1266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人们的后顾之忧明显减轻,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稳固。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参保人数少,劳动保险基金规模比较小,防范风险能力比较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项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参保人数快速增加,基金规模持续扩大。2018年,全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已达5.7万亿元,基金累计结存近6.6万亿元,支付能力显着增强。我国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合同投资规模近1万亿元,促进了基金保值增值。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补充保险作用逐步显现。2018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8万亿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权益达到1.81万亿元,储备更加充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打击侵蚀基金不法行为,有力维护基金安全。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夯实了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为民服务能力显着增强。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我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事业从小到大、服务范围从城到乡、管理规范从粗放逐步走向精准,人民群众享有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越来越优。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流动就业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得到更好维护。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普遍开通网上服务,12333电话咨询服务实现地市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12.86亿人,电子社会保障卡已在99%的发卡地区开通服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基层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作风持续改进,为民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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