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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放弃对大陆法理主权向冲突迈进
http://www.CRNTT.com   2020-05-10 10:51:47


  中评社香港5月10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是非集”专栏说,民进党籍“立委”蔡易余、庄胜雄和陈亭妃等人日前提案,要将“宪法”增修条文前言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家统一前”的文字删除,藉以明确表示“追求国家统一”并非是台湾的唯一目标,而且也要在法理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统治中国大陆的主权。显然,这个政治举动即是走向“分裂国家”的具体作为。 

  对中共来说,无论“法理“台独”或“两个中国”都是“分裂国家”的行为。所谓“法理“台独”是指,制定新“宪法”而改易“中华民国”“国号”为“台湾共和国”或“台湾民国”等,并将中国大陆视为与此新国家无关。而“两个中国”则是指,尽管仍保存了“中华民国”此一“国号”,但在法理上不再将中国大陆视为“中华民国”的“主权”范围。 

  从上述来看,蔡易余等人的提案应属“两个中国”,但为何他们不图“一步到位”,连仅属名称的“国号”也在提案中修改掉呢?或许有人认为,更改“国号”属于“制宪”而非“修宪”,目前“宪法”只订有“修宪”的程序。然而,即使变更“中华民国”法理上的主权范围系以“修宪”程序来完成,但此情形实质上已属于“制宪”而非“修宪”。 

  可以推知的是,蔡易余等人的提案还刻意保留“中华民国”的“国号",以为这就不属于“法理台独”,而仍想用“中华民国”的外壳来混淆国际视听,以及认为中共找不到“以武制台”的藉口。换言之,他们认为“中华民国”"国号"在现阶段仍具有掩护“台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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