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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长徐榛蔚。(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24日电/国民党考纪会今天处理花莲县长徐榛蔚违纪辅选傅崐萁的停止党权案,虽是妻子帮老公辅选,仍决定给予停权1年6个月处分。不过,国民党组发会主委李哲华说,此案可循“立委”陈玉珍模式,组发会将在考纪会下次开会时建议重做处置。
考纪会今天做出决议后,即确定徐榛蔚遭停权1年6个月,不需再经中常会同意;由于徐榛蔚是中常委,遭停权后,中常委资格仍在,没有递补问题,但徐榛蔚无法参与中常会。
徐榛蔚去年未获国民党核准,为丈夫、无党籍参选“立委”的傅崐萁助选,违反党纪,国民党考纪会经过长达半年讨论,今天决议将徐榛蔚停权1年6个月。
据《中央社》报道,花莲县党部考纪会上周曾针对此案开会,建议给予申诫处分,但建议案送到中央后,考纪委员有不同意见,组发会尊重;花莲党部主委张峻下午得知处分结果后,请求中央党部组发会提出建议,在下次考纪会开会时重新评估。
另前国民党组发会副主委林有志到台北市政府担任有给职顾问,原本地方考纪会建议停权一年,但中央考纪会最终决定给予撤销党籍处分。 |